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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动态(信用动态)
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的信用贡献
来源: 中国城市信用     时间: 2025-07-28     阅读: 69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章轲、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其中,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改善医药行业生态方面和药品价格管理方面分别提及信用监管。
       为了减轻人民群众疾病医疗负担,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环境,过去五年,国家医疗保障局采取了三大措施,推动净化医疗医药行业生态。其中规范“医药企业”涉及信用监管。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医药购销领域通过医疗回扣“带金销售”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药品耗材价格被层层加码、价格虚高,人民群众意见较大。为此,我们建立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由省级医药集中采购部门根据法院判决或者行政处置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处置,打击不正当竞争。截至2024年底,各省份评定失信企业735家,受到失信评价的企业,其产品的挂网资格、集中采购资格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时也会得到该企业失信提示。多数失信企业能够正视自身问题,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信用评价的实施,正在逐渐重塑医药企业开拓市场的路径,从过去的“标高价、招代理、高返点、高销量”转向规范化管理、以质量取胜。

       “十四五”期间,为规范药品价格治理,减轻群众的看病负担,国家医保局在在深化药品价格治理过程中,主要采取了四方面措施其中在滚动推进医药价格风险处置涉及信用监管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针对日常监测、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异常药品,通过价格核查、价格约谈、公开问询、信用评价等措施,督促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压缩流通环节过高加价,降低虚高价格。目前已经推进了8批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督促566家企业调整了726个药品品规的价格。
       作为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医保局始终主张企业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自主定价,坚决反对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随时向医保部门反映异常高价药品线索,我们愿与社会各方共同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